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增贷业务的通知
2019-07-12 09:53:03 浏览次数:
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增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增贷业务,对同套住房因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含支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一律不得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 本通知从2019年7月9日执行。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