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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六强化”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2019-06-27 09:11:48  浏览次数:

        多年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推进各项业务高开高走实现跨越发展,成为全省资金流动性最强、资产质量最优、不良贷款连续6年保持为零、运行态势持续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至4月,各项业务指标再创新高,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6.01亿元,同比增长14.21%;投放资金10.89亿元,同比增32.27%;缴存余额突破60亿元达62.63亿元;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达52.26亿元,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64%;全市缴存职工达11.24万人,保障范围和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源头预防,严防廉政风险。随着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中心及时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人财物管理等业务操作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排查出52个岗位风险点,填制审核《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5份、《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88份,从源头上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86条防控措施,建立起横到边、竖到底、相互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网。

        二、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集中学习、读书会、“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手握戒尺,遵规守纪,不越道德“底线”,不越制度“红线”,不越党纪国法“高压线”。

        三、强化制度措施,规范议事决策。制定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等制度机制,将每个风险点细化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建立内部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管委会议事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和政策出台均提交管委会审议,从议事决策层面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四、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操作风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推广使用网厅业务办理等,严防操作风险。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科学设置业务参数,严格控制操作权限、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实行业务交叉审核,抵押品、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双人保管,相互监督。建立贷前三级审查、五级分类预警机制和贷款分类台账,严把贷款受理、审核、审批关,定期监测催收,对信贷风险资产,运用司法手段进行有效处置。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先后对9个欠缴单位责令限期缴存,对2起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提请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强化技术措施,提升防控能力。充分利用新建业务系统强大的技术优势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系统的安全优势,从硬件上夯实风险防控基础,确保所有资金封闭运行,形成内部闭环,杜绝资金流出系统外。运用信息技术,有效控制业务人员操作权限,控制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对个人操作实行密钥和密码双保险制度,确保柜员办理业务必须是自己亲自操作。

        六、强化运行监测,保障资金充裕。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运用流动性资金管理手段加强资金调控,持续监测、分析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状态,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聚集壮大资金来源为基础,及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保持资金供需平衡,保障资金流动性充足,满足日常资金需求,达到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