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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突出“五个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成效显著

2019-07-31 15:06:32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以来,临沧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新增缴存单位430个,新增缴存职工2.15万人,做到了全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体制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村(社区)干部全覆盖;大量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的员工、进城务工人员进入制度保障范围。2019年以来,以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为重点,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向纵深发展,截止6月底,新建制单位353个7026人,建制单位数由2017年底的1851户增加到2603户,增长40.62%;缴存人员由88217人增加到115070人,增长30.43%。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密织社会保障网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部署的具体措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事,将其纳入临沧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写进每年召开的市委全会报告和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2017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的实施意见》,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任务抓实、抓出成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部署、协调和督查公积金制度覆盖推进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推进会议,强化工作推进,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力有效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县各有关部门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共同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及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财政、市场监督、税务、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制度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迅速摸清未建企业和单位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市县各有关单位认真细化责任落实,建立起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及所属未建制企业和单位的建制工作。根据不同单位情况,精准施策,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地组建工作小组,一个一个动员,一个一个推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抓重点、树典型等措施,强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新设立的单位要同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已成立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明确整改完善时限,对期满未进行整改的单位要通过行政执法依法催建。

        三、强化协调配合,支持保障到位

        市县(区)各有关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指导系统内开展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按月足额匹配或拨付资金,确保不出现欠配欠缴;各级人社部门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执法检查范围,实现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范围覆盖,督促各单位为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级国资部门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对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级工信、商务、住建、临沧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牵头抓好规模(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经济组织的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在办理工商注册、机构代码登记和职工维权中,对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相应要求;各级工会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归口管理企业的指导,确保按要求推进制度覆盖;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统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管理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同时认真做好协调和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上门服务,做好保障工作,督促各单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努力营造氛围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我们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解释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运用新闻媒体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型媒体,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的宣传,让全市企业、单位和职工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理解和支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市县(区)举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20余场次,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及时宣传报道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宣传,得到了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确保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了工作。

        五、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做到敢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干实事、求实效,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决不以任何借口,不落实、不推进。市人民政府将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作为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事项,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区)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个季度后10日内将工作推进情况整理上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各县(区)也加大了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较快,完成任务较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工作纪律,给予严肃批评,对影响全市工作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