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22年,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管委会的具体安排,围绕目标狠抓落实,管理运行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一、基层党建全面加强。继2021年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之后,以“五个过硬”为抓手,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成效明显,2022年9月被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是全省住建系统唯一入选单位。中心妇联申报“巾帼建新功”事迹在临沧新闻播出,团支部获“2021年度临沧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业务运行优质高效。缴存余额突破100亿元大关达100.3亿元,同比增10.19%,进入全省八个余额超百亿元的州市之一,绝对额全省排名第八位,增速排名第三位;不良贷款率连续九年保持为零,全国少有、云南唯一;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58.71%,稳居全省第一;资金使用率77.19%,处于最佳合理区间,流动性充足。
三、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得到了群众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认可,已被省住建厅遴选推荐给住建部作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云南省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基层联系点。
四、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主动作为,与财政部门建立确保资金按时配套、应缴尽缴新的工作联动机制,与发改、市场监督、人行等部门建立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失信单位联合惩戒联动机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互通信息、点对点核对、源头防范违规提取的工作联动机制,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五、住房公积金惠民稳经作用进一步发挥。持续扩大制度覆盖,新增缴存单位747个1.08万人。制定出台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推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提高二次贷款最高额度等惠民生稳增长政策措施,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六、法治公积金建设迈出新步伐。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查处未建制行为27起,为85名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开展为期半年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7名缴存职工进行立案查处。对逾期未退回的,依规计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向所在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