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项举措”唱响惠民惠企“最强音”
为有力支持缴存职工购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助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服务好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三项举措”,唱响惠民惠企“最强音”。
一是加大资金投放惠民生稳增长。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深入楼盘项目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落实商转公、组合贷、调整贷款最高额度标准等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放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1至6月共投放资金14.27亿元,同比增长 15.76%,其中发放贷款1367户6.63亿元,同比增长 21.94%。为2.19 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65亿元,同比增长10.89%,有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和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
二是突出优质服务暖民心解民忧。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服务标准落实年”各项措施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正创新,不断拓展提升服务方式和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深入企业服务1670户次3024人次,全力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柜面业务实行“最多跑一次”、即时办结,持续拓展网办事项,32个事项31个可线上办,13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推出特色人性化服务,实行业余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接受办事群众评价和监督,1至6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件量58229件,群众评价覆盖率81.85%,好评率100%。
三是规范使用政策抓落实强保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改完善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三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全面实现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切实让更多人群公平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助力广大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