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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

2020-05-26 15:24:1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进一步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经研究决定,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 “模范机关”创建。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做好“三个表率”、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定位,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切实在理论学习、担当作为、服务大局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落地,以建设模范机关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心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为实现新时代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部署要求贯穿模范机关创建全过程,切实增强机关的政治功能。

        (二)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机关走前头、作表率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逐级建设、整体提高。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治疗”,把握特点规律,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把创建过程作为破解新老难题的过程,真正在有效破解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打赢“三大攻坚战”,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等结合起来,以创促建、以创促改,相互促进、一体推动。

        三、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机关政治属性,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切实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体现“五强五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聚焦强政治、带头抓落实,建设模范政治机关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贯彻落实,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突出党的建设统领作用。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中心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做到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4.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聚焦强思想、带头学理论,建设模范学习机关

        5.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严格执行“逢会必学”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6.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紧扣职能定位,紧盯目标任务,紧抓关键环节,推动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所蕴含的真理力量、科学智慧、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来指导实践、解决难题、推动发展;坚持不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使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使者、责任人和实践者,中心党支部进一步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平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7.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信息研判,管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切实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加以引导。

        (三)聚焦强组织、带头严纪律,建设模范勤政机关

        8.全面提升组织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中心党支部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以严要求、高质量、快节奏的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9.严格规范执行制度。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庸俗、随意化的倾向,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0.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中心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中心党支部要自觉履行抓机关基层党建直接责任,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保障中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11.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四)聚焦强作风、带头勇担当,建设模范服务机关

        12.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针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升决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挂包帮定点扶贫、“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等工作。

        13.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强化宗旨意识,增强队伍活力,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解决机关干部不担当慢作为不作为、发现问题不研究报告、“中梗阻”等问题。中心党支部要全面推行“办公见誓词、上班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党员责任区等,深入开展“评星授旗”等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强化成果运用,促使党员立足岗位、争当先锋模范。

        14.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坚决纠治脱离基层、漠视群众等“机关病”,坚决整顿“庸懒散浮拖”等衙门作风。

        (五)聚焦强队伍、带头当标兵,建设模范执行机关

        15.着力打造“动车组”模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打造“动车组”模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各级党组织成为“自带动力、自带制动”的“动车组”,推动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成为自觉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战斗单元”。

        16.保持锐意进取风貌,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本领。进一步激发中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改革创新精神,鼓励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坚持用创新思维落实工作,用创新机制解决问题,用创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本单位常规工作有亮点,重点工作有特色,难点工作有突破。强化干部激励措施,旗帜鲜明地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地位、有荣誉、受褒奖,培养造就一支“关键时候冲得上、碰到硬仗打得赢”的党员干部队伍。

        17.增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驾驭风险的本领。坚持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发展思路,不断增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本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政治能力。紧密结合机关实际,把握规律特点,健全完善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机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及时发现、有效防控、果断处置重大风险。

        18.全面提振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督查”,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等,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对表一流,在改革发展稳定和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当先锋、创佳绩,着力焕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组和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创建模范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要履行好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职工要广泛参与、齐心共建。

        (二)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要对标对表创建模范机关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中心工作职责和群众期待,细化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创新方法载体,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之中,用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典型带动。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建立联系点、示范点以及组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确保创建实效。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创建模范机关作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要坚持开门搞创建,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使创建模范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