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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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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机构简介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科室和9个管理部(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单位内部管理、日常运转、对外协调。负责党务、干部人事、文秘档案、经费管理、后勤接待、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计划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计工作,定期编制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拟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做好资金运行调度和安全管理;配合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贷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贯彻执行、调查研究、调整完善,加强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的审查审核;负责对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监管、检查和指导工作;牵头负责全市逾期贷款的清收和保全工作;负责实施呆坏贷款的核销以及抵押物偿贷物的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归集提取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的贯彻执行、调查研究、调整完善;负责督促指导做好全市未建制单位催建催缴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申报和基数调整变更;负责对单位提高和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核报批;牵头抓好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信息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网络管理,日常运行维护;负责计算机数据的安全完整、数据备份、数据传输和计算机系统病毒防范工作;负责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维护和内容更新,保障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撰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风险控制管理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防范和控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和控制不良率;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清收和不良贷款的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政策法规及研究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调研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承担中心各项法律事务;牵头抓好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稽核审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定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并对内控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评审;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稽核审计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管理部(临翔管理部、云县管理部、凤庆管理部、永德管理部、镇康管理部、耿马管理部、沧源管理部、双江管理部、孟定管理部)

        负责编制、执行授权范围内本辖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负责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的人、财、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