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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临沧“公积金人”的庄严承诺

2017-12-04 15:30:24  浏览次数:

为纪念“国家宪法日”,激励广大干部忠于宪法、依法履职,12月4日上午,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生同志主持并领誓。以此为契机,组织学习了违纪违法案例通报。

一次尊崇宪法教育。宣誓仪式上,全体起立,领誓人带领全体宣誓人庄严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从领誓人开始依次自报宣誓人身份,以示内心表达和庄严承诺。通过宪法宣誓,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教育课。参加宣誓的人员表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将时刻提醒自己,严格尊崇宪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贡献。

一次遵纪守法教育。宣誓结束后,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星武同志组织学习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酗酒滋事、公车私用等19起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在接受宪法教育的同时,受到了一次遵纪守法教育的洗礼与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