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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2017-01-24 15:30:06  浏览次数:

2017年,我中心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文明程度的新提升,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一、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一)强化学习制度建设。按照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讲学、外派受学、扎实自学等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认真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努力建设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工作,强化学无止境、知行合一的学习理念,深入开展读书活动,注重撰写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定期开展学习体会交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三)强化业务知识培训。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其服务意识、形象意识与品牌意识,进一步倡导服务工作礼仪化、亲情化,让办事人员切实感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

    二、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道德规范教育

(一)开展弘扬高尚道德情操系列活动。以道德讲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为载体,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等活动,形成人人讲文明的良好局面。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为主题,深入开展爱党爱国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民族传统节日,通过解读民俗文化,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在全系统内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学习教育、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等工作措施,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整治“庸懒散慢拖瞒”等作风问题,为全面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考核。结合业务工作发展实际,不定期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服务形象、文明用语、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改进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检查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定期通报,将执行文明服务规范情况作为考核表彰、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务实推进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推进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按照知名度高、美誉度高、信任度高及忠诚度高的“四高”要求,以市便民服务分中心为平台,不断加强“心系百姓、情筑家园”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充实品牌内容,提升品牌理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创建品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公积金营业大厅显示屏、信息简报、板报专栏以及住房公积金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服务品牌的宣传,不断提高“心系百姓、情筑家园”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继续深化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为切实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社会、便民惠民的作用,以“强化政治学习、畅通民意渠道、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创新服务举措、强化内部考核”七方面内容为抓手,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全面树立“心系百姓,情筑家园”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新气象。

(三)开展服务技能考试比武活动。以“立足岗位练精兵、比武争优提技能”为主题,围绕“强素质、比技能、育作风、争先进”这一主线,在营业大厅中开展 “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明星”评比活动,并在适当时间统一组织营业大厅推荐的技术能手,集中参加政策业务考试和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对成绩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一)深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以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为着力点,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深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理解,深刻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把思想认识提高起来,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实起来。

(二)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专题辅导课、上一次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建立廉政文化长效机制。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坚持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心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资金管理、房地产楼盘和房地产评估准入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事前预警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权确责、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四项工作成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性。

五、认真抓实意识形工作,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一)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中心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抓好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扎实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积极做好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抓好公积金政策的释疑解惑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

(四)切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六、切实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签订责任书。中心党组要按照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职工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按照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抓实和谐平安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中心”、“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于年给予考核表彰。

(三)抓牢安全生产这条生命线。安全生产无小事。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安保工作,管好用好视频监控设备,抓实抓细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家庭住宅等领域的安全要素,切实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单位、家庭、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