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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 警示教育大会

2023-05-31 10:27:41  浏览次数:

        5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警示教育大会,对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华同志出席主持会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钟为你而鸣》警示教育专题片。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生同志作讲话,并对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在警示中警醒,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时刻对照、一量到底,严格要求自己,不触碰纪法红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二是要正视问题、直面差距,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清廉云南”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临沧实践”十大行动的具体要求;四是要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杨华同志在总结会议时,一并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杨华同志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以警示教育片“片中人”为镜鉴,时常检视反思,及时校正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案例警醒自己,教育自己;三是要把自己摆进去,作对比、查问题、促整改;四是要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活动,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十大行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落地见效,为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