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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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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手机短信

服务功能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的手机短信服务业务分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需在柜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短信在贷款发放时自动办理。

短信息发送内容

1、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补缴、转移、年度结息、代扣公积金还款情况通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 贷款还款提醒、贷款逾期情况通知。

申请办理条件

1、申请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

2、申请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云南的移动、联通、电信的手机号段,非云南省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办理流程

办理短信提醒服务可由单位经办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体办理,也可由单位职工自行到业务窗口办理。

1、单位经办人代办:单位经办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开通申请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批量办理超过5人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申请人个人办理: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提醒服务申请表》,登记手机号码,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费用标准

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