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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3 14:58:35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7年,召开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1.审议修订《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2.审议《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3.审议部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条件的规定;4.审议《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5.审议《临沧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8个科(室),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2人,其中,在编62人,非在编(劳务派遣人员)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1873家,实缴职工8.84万人,缴存额15.40亿元,同比增长36.49%;当年新开户单位148家, 新开户职工0.75万人,净增单位131家,净增职工0.43万人。2017年末,缴存总额80.94亿元,同比增长23.49%;缴存余额49.88亿元,同比增长22.68%。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6.17亿元,同比增长24.74%;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0.11%,比上年同期减少3.77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31.06亿元,同比增长24.81%。

        (三)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13.00亿元,发放笔数同比持平、发放额增长31.34%。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98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1万笔61.81亿元,贷款余额37.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1%、26.64%、27.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54%,比上年同期增加2.8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同上年持平。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2.42亿元。其中,活期3.66亿元, 1年以上定期8.7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54%(无项目贷款和国债),比上年同期增加2.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5805万元,同比增长18.2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060万元,同比下降3.55%;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744万元,同比增长27.57%。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7281万元,同比增长22.12%。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6743万元,同比增长21.69%;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37万元,同比增长27.55%。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8524万元,同比增长10.60%。增值收益率1.86%,比上年同期减少0.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59万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资金5563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59万元。上交财政公共租赁住房资金5563万元。

        截至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24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资金2386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2157万元,同比增长58.14%。其中,人员经费735万元,公用经费46万元,专项经费13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7年末,无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金802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724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52%、5.08%和36.4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71%,国有企业占6.78%,城镇集体企业占2.08%,外商投资企业占0.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4%,其他占2.5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45%,国有企业占6.18%,城镇集体企业占2.96%,外商投资企业占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8%,其他占1.16%;中、低收入占98.40%,高收入占1.6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70%,国有企业占7%,城镇集体企业占1.20%,外商投资企业占0.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0%,其他占4%;中、低收入占99.60%,高收入占0.40%。

        (二)提取业务:2017年,2.3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1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96%,租赁住房占1.12%,其他占0.5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4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96%,其他占1.3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0%,高收入占1.6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8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9.67%,比上年同期增加6.6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0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5%,90-144(含)平方米占48.63%,144平方米以上占46.42%。购买新房占30.91%,购买存量房占52.2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14%,其他占3.7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6.67%,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3.3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03%,30岁-40岁(含)占37.94%,40-50岁(含)占30.07%,50岁以上占9.96%;首次申请贷款占7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7%;中、低收入群体占97.61%,高收入群体占2.39%。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8笔301万元。2017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9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4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0.03%,比上年同期减少1.3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基数、比例限额情况: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临沧市各县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上限为临沧市社均工资的3倍14808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二)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1.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放宽两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0号),主要内容为:从2017年2月起,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偿还贷款提取额度可按还款额与账户余额进行确定;2.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253号),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安排;3.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54号),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及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三)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当年归集及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当前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四)服务改进情况: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作用,结合信息化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为全面完成住建部“双贯标”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于2017年9月正式启动,2017年12月10日上线试运行,基本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通存通兑通贷的全新服务。

        (六)其他情况:本市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公转商贴息贷款,无国债资产,无融资业务。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