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临沧臻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检查情况的公示
2025-08-27 10:46:31 浏览次数:
一、检查主体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
(一)单位名称:临沧臻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地址:永德县德党镇德顺社区22号
(三)单位性质:城镇私营企业
三、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5年8月25日
(二)检查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情况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检查结果
临沧臻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六、整改期限和要求
要求临沧臻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前补缴职工2025年1月至8月公积金。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