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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瞿金娥同志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2017-05-22 09:47:49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17〕71号),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中心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瞿金娥同志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公示如下:

一、推荐标准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连续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5年(含)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村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认真学习,勤于钻研,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在深化改革,增强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6.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群众,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追求高标准、零差错,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瞿金娥同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瞿金娥,女,45岁,汉族,本科学历,非党,现任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沧源管理部主任。该同志1991年毕业于临沧财校,先后在云南沧源单甲乡财政所任总会计,在单甲乡政府任乡长助理,副乡长职务;在沧源县外经贸局任副局长,2004年调入云南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沧源管理部工作,2005年任管理部主任至今。

(二)主要事迹。瞿金娥同志在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沧源管理部工作的十三年期间,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开拓进取,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忘我工作;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她在2012年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先进个人”,担任政协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届、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17年又被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局聘为特邀监察员。在她带领下,沧源管理部虽然由多个少数民族职工组成,但团结协作、努力进取、热情服务,历年模范完成管理目标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考核中,基本保持“先进”等次,2012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又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省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研究会以沧源管理部感人事迹拍摄了名为《筑就心灵栖息地的人们》的宣传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752226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办公室反映,电话:2145555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