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上办”事项清单
序号 | 业务类别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申请材料 | 受理方式 | 办理时限 |
1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单位缴存登记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机关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中心网站下载); (5)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6)单位经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2 | 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清册》一式二份(提供电子文档); (2)《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人员变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二份; (3)《工资花名册》一份(财政统发工资的需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4)职工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一份; (5)职工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复印一份。 |
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3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单位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申报表》一式二份; (2)《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清册》一式二份; (3)《工资花名册》一份(财政统发工资的需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4 | 单位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清册》一式二份(汇缴时提供); (2)《临沧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补缴时提供)。 |
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5 | 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 各管理部 |
(1)单位信息变更。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变更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或相关文件材料;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相关文件材料,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③单位经办人变更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④开户银行、账号变更的,应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⑤单位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提供信息变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个人信息变更。①个人姓名、身份证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公安机关登记变更的证明材料及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手机号、银行卡发生变化的,应提供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婚姻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④住址、学历等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提供信息变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
单位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柜面办理;单位和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6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单位注销登记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单位注销申请或函一份,并请法定代表人签字;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的相关文件材料(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7 | 市内账户转移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人员变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二份; (2)调动文件(或就业文件)(复印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8 |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人员变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二份; (2)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职工因退休、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相关文件(封存提供,原件扫描)。 (3)调动、录用等相关文件材料(启封提供,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9 | 单位信息查询打印 | 各管理部 | 经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单位网厅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10 | 个人信息查询打印 | 各管理部 | 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办结 | 当场办结 | ||
11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单位网厅用户注册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服务协议》一式二份; (2)《单位网厅业务办理授权书》一份;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12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购买自住住房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扫描); (4)不动产权证(二手房提供)(原件扫描); (5)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提供)(原件扫描); (6)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7)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原件扫描); (8)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网厅初审预约柜面办结 | 当场办结 | |
13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自建、翻建的出具住建和规划部门的许可材料(复印件扫描); (3)施工协议(原件扫描); (5)大修的出具危房鉴定和有关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 (6)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 (7)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8)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原件扫描); (9)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网厅初审预约柜面办结 | 当场办结 | ||
14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离退休销户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离退休文件、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申请不见面审批办结 | 当场办结 |
15 |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申请不见面审批办结 | 当场办结 | ||
16 | 出国或出境定居销户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原件扫描); (4)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5)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申请不见面审批办结 | 当场办结 | ||
17 | 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销户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调离本市文件(原件扫描); (3)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4)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申请不见面审批办结 | 当场办结 | ||
18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文件(原件扫描); (3)继承人、受遗赠人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原件扫描); (4)继承证明或受赠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19 |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申请不见面审批办结 | 当场办结 | ||
20 |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借款合同(原件扫描); (3)购房合同(购房贷款提供)(原件扫描); (4)自建、翻建、大修的出具有关部门许可的各类材料(复印件扫描); (7)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8)前12个月银行还款凭证(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网厅初审预约柜面办结 | 当场办结 | ||
21 | 住 房 公 积 金 提 取 业 务 | 租赁住房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租住廉租房、公租房 (2)《廉租房租赁合同》(原件扫描); (5)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6)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原件扫描); (7)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租住商品房 (2)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扫描);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 (5)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6)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原件扫描); (7)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 | 当场办结 |
22 | 支付物业管理费 | 各管理部 |
(1)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扫描); (2)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7×24小时自助办结 | 当场办结 | ||
23 |
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业 务 |
还款账户变更 | 各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临政办发﹝2005﹞276号),《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7﹞254号)等。 | 银行还款账户;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预约 | 当场办结 |
24 | 部分提前还贷 | 各管理部 | 银行还款账户;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预约 | 当场办结 | ||
25 | 贷款提前结清 | 各管理部 | 银行还款账户;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预约 | 当场办结 | ||
26 | 自动提取授权 | 各管理部 | 银行还款账户;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预约 | 当场办结 | ||
27 | 个人贷款业务查询 | 各管理部 | 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柜面办理或个人网厅自助查询 | 当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