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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7 15:29:58  浏览次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9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核算”原则,负责七县一区及临沧边合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七县一区及孟定管理部的人、财、物由市中心统一管理。中心主要职能:(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立足住房公积金实际,服务好全市重点工作,围绕扩面惠民生、归集打基础、投放稳增长、调控防风险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三五”完美收官,助力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重点工作是: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2.强化缴存归集,夯实发展基础。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5.围绕稳增长要求,狠抓资金平稳投放工作。6.强化风险防控,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8.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9.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中心机关和临翔管理部、云县管理部、凤庆管理部、永德管理部、镇康管理部、耿马管理部、沧源管理部、双江管理部、孟定管理部)共10个机构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事业编制7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24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2.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284.5万元,同比上升14.53%;基本支出1073.62万元,占总支出的47.88%,比上年增加52.71万元,同比上升5.2%,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调资增资等;项目支出1168.6万元,占总支出52.12%,比上年增加231.8万元,同比上升24.74%,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24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42.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284.51万元,同比上升14.53%; 基本支出1,073.62万元,占总支出的47.88%,比上年增加52.71万元,同比上升5.2%,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调资增资、新进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68.6万元,占总支出的52.12%,比上年增加231.8万元,同比上升24.74%,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各管理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62万元,比上年增加52.71万元,同比上升5.2%,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调资增资、新进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3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各管理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8.6万元,比上年增加231.8万元,同比上升24.74%,主要原因为增加双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等。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劳务派遣和保安人员经费、网络运行及维护费、双江管理部服务大厅租赁费、法律顾问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284.51万元,同比上升14.53%。主要因为:工资变动、新进人员费用支出、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1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2%。主要用于中心共10个机构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59.8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37.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将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6万元,同比下降8.79%。其中: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同比下降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万元,同比下降23.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心严格厉行节约,努力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7万元,占支出77.68%;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占支出22.3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7万元。无车辆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开展工作产生的租车费、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5.7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接待人次643人。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和9个管理部共10个机构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80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0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25.56万元,在建工程65.3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72.4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87万元,同比上升1.5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48万元。出租房屋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25.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1万元,主要购置电脑设备、打印机、服务器等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9万元,主要是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附属工程费用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万元,主要是印刷贷款材料费用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21)。

        2020年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68.6万元,共1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168.6万元,支出1168.6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9801111

 

 

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