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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11-15 17:56:57  浏览次数: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刻学习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法治根基。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周五例会等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进行自学,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做到中心党组示范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干部职工跟进学。同时,将其纳入中心“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和重大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抓实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及时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确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今年以来,为7户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为17户企业办理缓缴,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142.41万元,为719名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432.89万元;推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恢复异地购房贷款和提取、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主动服务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具备贷款条件的楼盘快速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受理职工贷款申请以及审批发放,截止10月末,向全市6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83个楼盘1268户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期房贷款6.22亿元,占发放贷款总额66.45%,有力地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二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秩序。认真做好欠缴单位催缴工作,积极与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推动新登记注册企业在“一窗通”平台线上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作;对原登记注册未建制企业,持续按照“三个一批”的办法,全面清理核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分类施策,持续跟进,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时限化,业务办理线上线下同步开放,线下业务最多跑一次,26个事项有24个均可线上办结,8个事项跨省通办,切实方便群众异地办、指尖办;持续开展创新服务推进柜面延伸,在市建行、市农行、市工行亚微支行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专柜,全面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断拓展“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的覆盖范围;及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清单,时时监测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全年无差评;完善业务办事指南并印制下发;按季评选“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明星”,切实通过争创活动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推进服务环境、内容、程序、效率、态度、标准、形象“七提升”。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一是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会前议事、会上定事、会后督办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常年聘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中心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职责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中心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余件,有效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备案,并对新制定印发的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和操作详解。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中心《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着力抓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提高资金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业务办理指南、政策及解读、行政执法等信息;及时处理答复转办信访件工单5件,答复市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留言3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将住房公积金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四)依法行政,不断开创法治公积金建设新局面。一是推进诚信公积金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出台了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失信单位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奠定坚实法治基础。二是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人单位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止10月末,共开展行政执法27件,维护了85名职工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标本兼治、严控源头的要求,持续推进违规提取专项整治行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退回资金的7名缴存职工下达了《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决定书》,依法依规对6名在规定期限内未全额退回的职工向全市、其单位和派驻纪检组进行通报,做好失信人员名单认定和线索移送工作;在本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违规提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通过自查发现问题169个、已整改165个,以强有力的措施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到期换证及新证申领工作,组织36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普法考试,以考促学,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了《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党内法规、“宪法在你身边”“法律援助法”等线上答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美好生活·民法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与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管理部主动联系辖区所在单位,深入企业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中心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培训针对性还需提高;三是法治骨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中心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学习引领,强化思想武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开展6次会前学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压实责任,率先垂范。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落地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是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政策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安排,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公积金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公积金系统蔚然成风。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权力约束。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律素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部署安排,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基准,严格按责任法定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实践,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