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9801000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按照“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原则,负责七县一区及临沧边合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七县一区及孟定管理部的人、财、物由市中心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4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紧盯目标任务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工作部署,锚定年度目标任务,践行“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坚持“三法三化”推动工作落实,一季度全面实现“开门红”、年度业务指标全部实现正增长,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22.71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51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2.4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64亿元。年末全市缴存单位6227个,缴存职工14.04万人,缴存余额110.02亿元,贷款余额80.10亿元,存贷比72.80%,整体运行保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态势。
(二)强化民生保障,缴存扩面稳步推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做到日常征缴精细化,催缴催欠常态化,对长期欠缴企业采取“一户一策”进行追缴,确保应缴尽缴;精心组织年度基数申报,开展培训24场2288人次强化缴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抓好存量提升,对部分中央、省属企业开展二次基数申报,对有条件的进行提基提标,合理增加缴存。把扩大制度覆盖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抓落实,以新市民、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实施《临沧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宣传,用好各类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执法力度,制度扩面有效推进,全年新增缴存单位884个1.05万人,缴存人数突破14万人,缴存余额突破110亿元,制度覆盖范围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三)打好政策组合拳,增投放促消费稳增长。坚定落实省、市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系列措施,贯彻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先后3次优化调整10余项稳经惠民促消费利好政策,及时宣传落实确保惠及群众,提、贷、租“三位一体”支持群众安居宜居。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作用,加强与全市50余家房地产企业70余个楼盘合作,对所有新旧楼盘持续给予信贷支持,全力服务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积极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58.62%。
(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动态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细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更新发布率达100%。积极推行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政务事项“网上可办”、常用业务“掌上即办”、高频业务“跨省通办”,网办事项增至33项,办量达4.23万件;完善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新增电子住房公积金卡、封存账户提醒功能;完成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建设,按日报送公积金贷款数据,对接做好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接入,巩固提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柜面延伸等特色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质效持续提升。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第一批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公积金领域事项全部落实落地,新一批涉及牵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全面推进,已实现线下“只进一门”办理。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公积金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临沧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依法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累计向全国融资信用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企业缴存信息数据20.33万条、自然人缴存数据419.45万条,报送城市信用监测企业缴存信息1.46万条。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依规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26起,为87名职工建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及时制止多起骗提,切实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
(六)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制定实施《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货币存款定期存储管理办法》,依规做好资金存储管理,不断规范资金运行。严格执行《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持续强化岗位风险点排查,围绕8大类风险61个风险点,采取110条措施,全员登记、动态完善并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坚持按月开展内审稽核自查,按季进行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对近年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稽核审计,自查自纠,确保流程规范、运行安全。修订完善《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依规强化贷后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原永糖集团职工贷款多期逾期问题,年末贷款实现零逾期,贷款不良率连续11年保持为零。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8个科室、9个管理部(正科级)。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管理科、信贷科、信息管理科、归集提取科、风险控制管理科、政策法规及研究科、稽核审计科;管理部分别为:临翔管理部、云县管理部、凤庆管理部、永德管理部、镇康管理部、耿马管理部、沧源管理部、双江管理部、孟定管理部。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无未移交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如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75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0.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0.56万元,占总收入的0.0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44万元,下降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00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33万元,占总支出的64.98%;项目支出618.45万元,占总支出的35.0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5.03万元,下降9.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33万元,下降1.91%;项目支出减少172.70万元,下降21.83%。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化,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本年度无发生死亡抚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7.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5.50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55/万元/人/年),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8.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办公设备购置和更新项目经费19.4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按照业务发展的需要,采购部分办公设备等支出。
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6.51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等支出。
劳务派遣及保安人员经费项目125.83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缴费、保安人员费用等支出。
奖励金经费项目270.91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严格兑现奖惩,激励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积极性。
新增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29.2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新增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106.4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网络运行维护及业务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
办公业务经费项目47.1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市100多名干部职工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印刷、宣传经费项目8.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印制结算票据、贷款合同、业务指南等材料支出。
执法及法律顾问经费项目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做好中心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在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制定、重要合同签订、解决借贷纠纷等方面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5.03万元,下降9.95%,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基本支出减少22.33万元,同比下降1.91%;项目支出减少172.7万元,同比下降2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7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增减变化及缴费基数变动。
3.城乡社区(类)支出61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2%,完成年初预算的88.99%。主要用于中心共10个机构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编外劳务派遣人员预留部分空编,预算支出减少;二是中心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业务费、印刷宣传、会议培训费等下降。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4%,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2万元,决算为9.5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2万元,下降46.21%。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0万元,决算为6.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88%,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万元,下降49.76%。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决算为3.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2%,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万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2万元,下降46.21%。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0万元,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比上年同期减少6.34万元,同比下降4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决算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比上年同期减少1.88万元,同比下降37.23%,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开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6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共10个机构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751.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3万元,固定资产3363.83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371.85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9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车辆;本单位本年度无报废报损资产;年度出租房屋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25.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8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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