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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

2015-04-23 10:54:10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四统一的原则,市中心对全市各县、区管理部人、财、物等实行统一管理。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中心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在编56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大学生志愿者2人、退休人员1人。全市在编实有车辆10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额为1164.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64.59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59万元,占总支出的30.62%,项目支出808万元,占总支出的69.3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7类01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正常运转支出356.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1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0%;日常公用经费4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808万元,包括12个项目:

        1、印刷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信贷业务的发放、公积金支取业务、缴存业务所需印刷材料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及计算机专线购置设备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全市办公桌椅、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支出。

3、业务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各县管理部所需经费,日常业务往来;以及市中心业务用房水电费等费用;另每年贯彻落实市县党委、政府安排的新农村扶贫挂钩工作等需要有相应的支出。   

4、业务用房保安人员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业务用房保安人员费用支出。

5、宣传费10万元。主要用于在报刊、电视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在临沧日报等媒体上刊登、宣传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

6、社会保障缴费70万元。用于缴纳全市职工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7、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费用7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大厅服务人员和水电管理人员费用支出。

8、网络运行及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网络安全运行、应用软件更新升级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专线网络费、网站维护、网租费、日常维护、电子政务、异地备份网站的维护费。

9、培训费20万元。组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及参加国家和省公积金监管部门组织的公积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

10、会议费2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部署工作、总结、考核以及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支出。

11、双江、孟定管理部服务大厅及业务用房租赁费、装修费70万元。一是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按规定停止建设,只能依靠租房办公,租房单位因为业务拓展,多次要求中心另选办公地址,故需要一定的房屋租赁费和装修经费;二是孟定管理部于2009年经批准成立,至今没有筹建,为支持边合区建设,中心计划2015年筹建孟定管理部,需要房屋租赁及装修经费支出。

12、目标责任考核经费125万元。住房公积金事业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根据《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完善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临房金管委〔2015〕1号)文件批复,财政下达考核资金1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25万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