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
服务功能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的手机短信服务业务分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需在柜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短信在贷款发放时自动办理。
短信息发送内容
1、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补缴、转移、年度结息、代扣公积金还款情况通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 贷款还款提醒、贷款逾期情况通知。
申请办理条件
1、申请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
2、申请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云南的移动、联通、电信的手机号段,非云南省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办理流程
办理短信提醒服务可由单位经办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体办理,也可由单位职工自行到业务窗口办理。
1、单位经办人代办:单位经办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开通申请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批量办理超过5人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申请人个人办理: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提醒服务申请表》,登记手机号码,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费用标准
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