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按照“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原则,负责七县一区及临沧边合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七县一区及孟定管理部的人、财、物由市中心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盯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重点任务得到有效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1.紧盯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行动力量,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工作部署,主动站位全市工作大局,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推进,各项主要指标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缴存、贷款发放等关键指标均保持增长。
2.扩大覆盖规范缴存,不断夯实运行基础。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为突破,强化措施持续推进制度扩面,全年共新增缴存单位428个、缴存人员9671人(其中非公企业3138人,灵活就业人员393人)。开展66场2984人次参加的缴存业务培训和政策讲解,组织5930个单位12.59万人完成基数申报核定,依规限高保底保障职工权益,不断夯实缴存工作基础。加强汇报协调力争财政预算单位应配尽配,常态化抓好其他单位欠缴催缴,最大程度实现应缴尽缴。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原永糖集团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历史问题处置,通过多方努力协调资产管理人为职工补缴公积金1704.58万元,全力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3.优化政策创新举措,释放利好惠及民生。围绕群众所需所想加力推出新的惠民新举措,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将贷款最高年龄由65岁延长至68岁,贷款最高额度由单、双职工60万元、80万元分别提高至70万元、10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30%,帮助缴存人提升购买“好房子”的能力;放宽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限制,允许异地缴存时限纳入本地申请贷款的基本缴存时间,全面开办异地缴存职工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让异地缴存人获得本地同等贷款权;结合实际制定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阶段性措施,充分体现政策公平和人性化原则;及时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开办父母和子女间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业务,不断扩大缴存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范围;贯彻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4.加大资金投放,全力促消费稳市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发挥政策集成效应,贷提并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加大资金投放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力支持保交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高效对接服务楼盘项目,年内新签准入楼盘项目8个,将全市52家房地产企业82个楼盘项目纳入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范围,加快受理、审批、投放速度,帮助房地产企业快速回笼资金,为提振消费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共投放资金31.83亿元,其中发放贷款12.64亿元,办理购建房、还贷、租房等住房消费提取14.46亿元,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加强宣传服务,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办事便捷度。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开展66场2984人次参加的缴存业务培训和政策讲解,印制办事指南、宣传手册、政策宣传海报等2.45万份广泛发放,深入企业、社区实地宣传,制作图文消息、动漫视频、同期声采访等线上推广,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多措并举提高政策制度知晓面。推出便民举措,市、县、边合区9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8个已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与其他关联事项实行集中受理、一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高效办理,配合事项落地可办。贷款审批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已放贷款可办理合同缩期业务,于还款日前免费向职工发送短信提醒服务。加快推进信息互联共享,以省总对总接入方式将信息共享部门扩大到7个。中心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云县管理部被住建部给予通报表扬。
6.推进法治建设,强化依法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贯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送政策进企业”100余场次,制作《骗提公积金、后果很严重》警示小视频进行法治宣传推广,提升单位和职工守法意识。倡导柔性执法理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对400余家单位采取说服教育方式纠正违法行为,为9000多名职工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
7.强化风险防控,保持资金安全良好纪录。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岗位廉政风险登记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按月开展内审稽核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稽核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完善资金存储管理制度,强化贷款全程管理,始终保持资金安全无事故,贷款不良率连续12年为零,防范风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8个科室、9个管理部(正科级)。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管理科、信贷科、信息管理科、归集提取科、风险控制管理科、政策法规及研究科、稽核审计科;管理部分别为:临翔管理部、云县管理部、凤庆管理部、永德管理部、镇康管理部、耿马管理部、沧源管理部、双江管理部、孟定管理部。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末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5年末其他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无未移交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如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165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64万元,下降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08万元,下降5.3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165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37万元,占总支出的72.83%;项目支出450.31万元,占总支出的27.1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10万元,下降6.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04万元,增长5.23%,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干部职工正常晋升、基本工资调标等工资薪金变动;项目支出减少168.14万元,下降27.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5.76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5/万元/人/年),占基本支出的9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会议、业务培训活动开展。
2.劳务派遣及保安人员经费项目170.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缴费、保安人员费用等。
3.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经费72.13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事项流程再造、跨部门数据共享、线上服务升级、办事标准建设、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服务便利度与群众满意度。
4.办公设备购置和更新经费15.1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更新购置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5.办公业务经费62.7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与业务实施,保障全市 14 万余名缴存职工公积金缴存、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6.印刷费、宣传费1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办理与政务服务工作,印制业务票据、合同文本、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以及按规定公开年度报告等。
7.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107.5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络运维及信息系统技术保障,涵盖业务系统数据托管、平台日常巡检维护、业务短信推送等技术服务事项。
8.执法及法律顾问费6.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为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研究制定、重要合同审核、借贷纠纷处置等相关工作。
9.“双一流”学历一次性安家补助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对引进的“双一流”学历人才发放安家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8.11万元,下降6.12%,完成年初预算的83.90%。基本支出增加60.04万元,增长5.23%。项目支出减少168.14万元,下降27.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类)支出7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增减变化及缴费基数变动。
3.城乡社区(类)支出45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8%,完成年初预算的55.05%。主要用于中心共10个机构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项目经费支出等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99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化,工资福利支出等缴费基数变动。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5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决算为9.8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61%。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71%,完成年初预算的52.8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74万元,增长11.56%。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9%,完成年初预算的8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5.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61%。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3.50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9%,比上年同期增加0.74万元,同比增长11.56%,增加的原因是:因部分公务用车老旧,日常维护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3%,比上年同期减少0.49万元,同比下降15.46%,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数较上年减少,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开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共10个机构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25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53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0万元,固定资产3228.7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2.83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13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车辆;本单位本年度无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25.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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