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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2 15:3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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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核算”原则,负责七县一区及临沧边合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七县一区及孟定管理部的人、财、物由市中心统一管理。中心主要职能: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总体实现了业务运行优质高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的目标。

        1.业务运行优质高效。紧盯目标,强化督促,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主要经济指标除信贷投放外均超额完成,有4项指标实现两位数增长,缴存余额突破100亿元大关达100.30亿元,不良贷款率连续9年保持为零,是全国少有、云南唯一的州市,资产质量优良;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58.71%,稳居全省第一,资金使用率为77.19%,运行在最佳合理区间,流动性充足,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保障能力强。

        2.缴存提取规范化基础进一步夯实。围绕落实制度规定、规范缴存秩序,开展政策业务宣传培训39场3800余人次,与财政、自然资源、发改、市场监督、人行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预算单位缴存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机制、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失信单位联合惩戒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缴存提取工作更加规范。加大制度扩面新增缴存单位747个1.08万人,抓实两次基数申报,做好增资计提补缴,开展清欠催欠,依法查处未建制行为27起,为85名职工建立制度。

        3.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贯彻落实稳经济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配套实施降比、缓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不作逾期处理等阶段性支持政策,为8户企业办理降比,17户企业办理缓交公积金142.41万元,1022名职工租房提取607万元。推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提高二次贷款最高额度,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办理组合贷款和商转公贷款354笔1.62亿元,信贷投放降幅较住房销售降幅低10个百分点,累计投放资金24.92亿元,同比增长2.41%,其中:提取同比增长39.06%。

        4.违规提取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重拳出击、系统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在系统内部开展为期半年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发现问题169个并全部进行整改。向社会发布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对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7名缴存职工进行立案严肃查处,对逾期未退回的,依法依规计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向所在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和向社会公告;对新发现的1起用制假造假材料骗提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作行政处罚。

        5.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质。做到权责清单化、服务规范化,业务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业余时间、公休日、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网上多平台办事渠道全面搭建,31项业务30项可线上办理,13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嵌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接受办事群众评价和监督;着力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在全省首创柜面延伸服务工作,先后在市建行、农行、工行部分营业网点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专柜,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强服务树形象,被住建部确定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云南省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基层联系点。

        6.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展现新气象。坚决贯彻省市部署安排,制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26项工作措施,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公积金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项目工作法压实责任,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限化。坚持一线工作法服务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坠底调研,各管理部主动上门服务,深入企业1391户次,上门服务3251人次,现场解决好公积金领域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典型引路法争优创先,开展“授旗评星”“善行义举”“最美政务大厅”“岗位之星”评选,按规定开展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先锋、做表率。

        7.强党建带队伍实现新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具体布置安排,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带群团建设,狠抓队伍素质提升,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中心妇联申报“巾帼建新功”事迹在临沧新闻播出,团支部获“2021年度临沧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内设8个科室和9个管理部。8个科室:办公室、计划管理科、信贷科、信息管理科、归集提取科、风险控制管理科、政策法规及研究科、稽核审计科; 9个管理部:临翔管理部、云县管理部、凤庆管理部、永德管理部、镇康管理部、耿马管理部、沧源管理部、双江管理部、孟定管理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无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77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在职在编无实有行政人员,有事业人员77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0810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08105.68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发生。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03261.43元,增长3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3261.43元,增长37.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48761.43元;年度追加项目经费预算3454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057529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5011.46元,占总支出的54.9%;项目支出9280279.32元,占总支出的45.1%;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支出发生。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84770.78元,增长14.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5167.21元,增长4.88%;项目支出增加2059603.57元,增长28.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年度追加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好差评系统升级改造、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95011.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84628.24元,占基本支出的9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公用经费510383.22元,占基本支出的4.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0279.32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59603.57元,增长28.52%。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升级改造,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劳务派遣和保安人员经费、网络运行及维护费、执法及法律顾问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7529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84770.78元,增长1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年度追加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升级改造、专项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32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比上年同期增加5355.04元,同比增长0.4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职业年金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遗属生活补助增加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89510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比上年同期增加27538.96元,同比增长3.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城乡社区(类)支出928027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比上年同期增加2059603.57元,同比增长28.52%,主要用于中心共10个机构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专项工作追加项目经费预算。  

        4.住房保障(类)支出917157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8%,比上年同期增加492273.21元,同比增长5.6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5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405.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126.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126.22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5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其中:2022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405.78元,年初预算数258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26.22元,年初预算数14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系统内、外检查指导及业务交流减少,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相应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69532.00元,比上年减少610940.04元,下降78.2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394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131405.78元,比上年减少39183.22元,下降2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8126.22元,比上年减少32356.82元,下降45.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编制购买公务用车预算,车辆购置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系统内、外检查指导及业务交流减少,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相应减少;三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及9个管理部开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52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和9个管理部共10个机构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2991320.39元,其中,流动资产2151498.31元,固定资产35823505.9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235000.00元,无形资产4781316.17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6522.56元,同比下降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资产净值减少。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9227.70元,同比上升27.89%,主要原因是代扣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运维费尾款等;固定资产减少1250533.24元,同比下降3.37%,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无形资产减少720213.16元,同比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净值减少。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事项,无资产处置收入;年度出租房屋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252800.00元,实现出租收入65717.5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3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422.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9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3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采用项目绩效自评打分的方式,通过对项目绩效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打分,经评价,本单位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9801111

 

 

      附件: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公积金中心)2niandu/u/cms/www/202309/13152132d9b5.xls